前段时间,梳理了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可以约定辞职提前通知期长于30日的问题,注意到了一个概念叫“脱密期”。

百度百科对于脱密期的定义是指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离职之前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期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这段时期之内,用人单位可以把员工调至不需保密的部门工作,以确保员工不再接触新的商业秘密,因此,脱密期也可以称为提前通知期。

如果检索案例的话,会发现脱密期较多的出现于军工单位和银行类企业,军工企业或许比较小众,但是银行遍地开花。从这个意义上讲,脱密期距离小伙伴们也不遥远。

关于脱密期,一般认为比较早的正式规定是1996年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没有被废止。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上述约定就比较尴尬了,有人认为上述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冲突,与上位法冲突,得优先适用上位法。

密着4日间6脱粪_脱苞期_脱密期是什么意思

但是,也有人的视角触及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的规定,认为该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商业秘密事项上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约定。

大致检索了部分地区的案例,发现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涉及了劳动关系何时解除(终止),要求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不办理离职手续的损失等等,但是各地的裁决观点不一。

1.北京地区:虽然《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但是法院裁判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认定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便解除劳动合同。

脱密期是什么意思_脱苞期_密着4日间6脱粪

地方性规定,《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在与按照岗位要求需要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协商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首码项目,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法院裁判观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5)三中民终字第07030号 案: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上诉提出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辞职,不同意为其出具离职证明的主张并无依据,不予支持。

密着4日间6脱粪_脱苞期_脱密期是什么意思

从北京地区其他案例中也可以看出,法院裁决时基本上不再参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有用人单位再上诉时提出脱密期没有届满,劳动关系未解除,法院不予认可。

2上海地区: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

地方性规定:上海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脱苞期_脱密期是什么意思_密着4日间6脱粪

司法裁判观点:(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02民终7189号伍乐音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劳动合同纠纷案:法院观点为,①基于权利可以放弃的原则,劳动者《保密协议》应视为放弃《劳动合同法》赋予的关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十日提前通知期。②《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脱密期是什么意思,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综上,该《保密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均应按约履行。

(2)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01民终9648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郑栋伟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法院观点①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②《劳动合同书》及《保密协议书》对郑栋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即脱密期的期限未作约定,采纳用人单位关于脱密期为6个月的意见,对于劳动者《劳动合同书》及《保密协议书》对脱密期的期限未作约定所以无需遵守脱密期的主张不予采纳。

但是对于这个案件脱密期是什么意思,我要说的是,第一个案件二审法院,第二个案件一审法院均在在本院认为部分用了“根据相关规定。。。。”,说实话,直接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好了,用“根据有关规定”这种表述,老百姓真心不知道是什么规定。

密着4日间6脱粪_脱密期是什么意思_脱苞期

(3)江苏地区:。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其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以及提前通知期内的岗位调整、劳动报酬作出约定。

地方性规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七条亦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其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以及提前通知期内的岗位调整、劳动报酬作出约定。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司法裁判观点:(1)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通中民终字第2788号 案:这是一起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要求劳动者在岗脱密的案件,比较有典型性,法院观点①劳动合同中劳动关系应在两年脱密期后结束的约定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相冲悖,该条款应为无效条款,用人单位有责任对劳动合同期限与保密期的合理确定早作安排,故对用人单位关于劳动关系应延续到保密期满后结束的主张不予支持。②依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为保护商业秘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在劳动关系终止前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将其调离涉密岗位,以便其逐步脱离涉密事宜,但该约定应符合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的法定条件。③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对其实行在岗管理,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对于提前通知期间的规定。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任(聘)用审查、脱密期管理、权益保障等具体办法,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企业,负有实行保密工作机制、监督管理涉密人员的职责,对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管理确于法有据。但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脱密期管理的具体办法,用人单位自行制定脱密期管理规定亦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涉密人员合法劳动权益,不得侵犯劳动者合法的离职和择业权利。

(4)附加的题外话:从银行客户经理是否具有负有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身份的判定看脱密期的可能争议焦点

其实在检索案例时发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脱密期发生争议时,除了双方是否有脱密期的约定外,还有一个事实前提可能成为争议焦点,那就是劳动者是否具有负有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身份?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1民终7983号建行南京分行与徐剑锋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建行南京分行与徐剑锋就这个问题产生争议,对于劳动者是否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的判定,法院认为①银行个人客户经理,其可以查询银行客户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和理财产品等的到期情况,查询客户大额资金转账、取现、汇款、资产变动情况,可以知晓客户的年龄、资产数额和配置、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金融资产的增减变化和变动原因、资产流动方向等信息。劳动者所接触和知晓的该部分信息属于各银行掌握的客户金融信息资料,属于经营信息的范畴,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客户经理工作期间掌握的相关信息涉及银行的商业秘密。②双方所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其中对于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守商业秘密的方式和期限、脱密期、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这个问题,我不再发表个人看法了,劳动法领域提到诚实信用原则又会受到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是弱势一方的观点的苛责。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