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性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文件或者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文件,以及下发计划、方案、总结、纪要等。
转发性通知标题一般是由“发文机关+关于转发+原文标题+文种”组成。如果一味地机械模仿,难免会出现“某县某某部门关于转发市某某部门关于转发省某某部门关于转发国家某某部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这种让人拗口费解的公文标题,既不规范,又有损公文的权威形象,贻笑大方。为使标题简练、流畅,方便理解,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省略中间环节。当某一重大问题,中央发了文件,省级部门转发,市级部门再转发,到了区县一级还需要转发时,标题就很难拟制,这时可采用直接转发源文件的办法,即:“某县某某部门转发国家某某部门关于的通知”即可;如果最终转发的是规章制度之类的文件,也可直接转发该规章制度。如:“***关于转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2.避免滥用介词和标点符号。
当原文的标题中已经含有介词“关于”时,转发性通知的标题就不再加“关于”;另外《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3.避免文种重复中创网,转发性通知的标题,可以省略文件当中“通知”两个字。如:国家档案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档案保管工作财务处理的通知。切勿写成“国家档案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档案保管工作财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因为这样一来,整个标题不合乎语法规范(是一个病句)。若原文的文种不是通知,此时可以将原标题文种前的结构助词“的”去掉,使标题更通顺。
如:《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原文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
(农业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但绝不能写成《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表意不明,不知批转的是“意见”还是“通知”)。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典型例子来对上述方法做一解析:
中共上海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纪委、监察委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转发〈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沪教纪〔2003〕8号)。
第一步:(直接转发源文件)中共上海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第二步:(避免滥用介词)中共上海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转发《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第三步:(避免滥用标点)中共上海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转发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第四步:(避免文种重复)中共上海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转发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
4.用原公文编号作转发性通知的“事由”。但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直接引用发文字号。
如:《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7〕21号文件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2004]38号文件的通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上述两则公文标题虽然合乎公文规范,但阅读者无法从这两则公文标题中得知公文的主要内容,因此要尽量避免直接引用发文字号。如果原文标题确实冗长,不得不引用发文字号来代替转发通知的通知标题,那么可以从原文中提炼出主要内容,增加在转发标题中,即采用发文字号加事由的办法。则上述两则公文标题变为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7〕21号文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干部出国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2004]38号文件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即避免了冗长,又标明了事由。
5.用“附件”的原标题作转发性通知标题的“事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部、国家档案局下达一九六三年至一九七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6.从转发性通知的标题中,要看出行文目的和行文机关之间的关系。因此,经常使用“批转”或“转发”两个词。“批转”只能用于下行文,批转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转发”则不受上行、平行、下行的限制。为了正确地体现行文目的和行文关系要注意选用词语。如,“贯彻执行”“试行”“颁布”“发布”“下达”“布置”“公布”“印发”等。
如:《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深
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这里需要另提一点的是转发通知的通知标题,为什么一般不能直接转发始发机关文件,因为中间转发部门均在转发过程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如果作为最基层的转发单位直接转发源文件,难免会出现让直属上级单位要求落空的尴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