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前身是1928年建立的省立安徽大学中国文学系,是安徽省高校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四个院系之一,刘文典、郁达夫、苏雪林、周予同、潘重规、宛敏灏、张涤华等一批著名学者曾在中文系工作,形成了优良的学术传统。中国语言文学学科2017年入选安徽省本科高校一流学科。因学院发展需要,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一)岗位及人数
1.具体岗位职数见下表:
2.有高级职称者可不受指标限制,待遇面议。
3.应届博士毕业生也可先进入本院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再入职。
(二)联系人
储老师: 办公电话:0553–5910501
邮箱:chutaisong@163.com
二、选聘条件(以下为学校文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能够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我校公布的岗位条件执行,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科研业绩成果原则上要达到聘任副教授的基本要求。
(三)健康条件
优秀人才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安徽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协议者;
4.体检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三、政策待遇
(一)人才安家费
1.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7]75号)还提供安家费、科研支持经费等,本校毕业博士提供安家费2万元。标准如下(见表)(税前,单位为人民币,下同):
2.引进人才类别和具体条件:
一类人才: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就,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2)经论证,海内外具有与以上人员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二类人才: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境)外公认的重大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入选者;
(5)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工程入选者;
(6)国家级教学名师;
(7)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8)经论证,具有与以上人员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三类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境)外公认的较大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
(3)经论证,具有与以上人员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四类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取得国(境)外公认的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皖江学者计划”入选者(特聘教授);
(3)经论证,具有与以上人员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五类人才:近5年科研业绩成果不低于我校教授聘任条件者,或学术成果达到我校教授聘任条件的应届博士。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六类人才:近5年科研业绩成果不低于我校副教授聘任条件者,或学术成果达到我校副教授聘任条件的应届博士。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
七类人才: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博士后经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住房
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周转房。
(三)博士配偶安置
对特别优秀或者急需的博士,其配偶在异地工作,学校可酌情安排配偶工作;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有偿安置。
(四)高层次人才
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兑现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五)子女教育
入职教师的子女可享受安徽最优质的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等教育资源。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8080/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简历初选;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初选入围者进行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学校统一要求,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来校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不再逐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
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安徽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四)考核方式。
招聘考核可采用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采取实名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按平均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对于拟聘人员,须按时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规程执行,有关费用自理。
(六)公示签约。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将分批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四、特别提示
(一)2019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2.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3.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二)我校人才招聘实施网上填报招聘信息,不再接收其它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系统网络等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三)我校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四)我校2019年招聘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此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创业项目,招满为止。公告发布至少15个工作日。
(五)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人事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2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