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级的热潮刚过
学校就出了关于四六级的新规定
大扎是不是有点小紧张呢?
跟随小北一起来看看这些新规定叭~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有限的考试资源规定英文,优化资源配置规定英文,提高我校学生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通过率,确保四、六级考试工作正常、有序、平稳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6级及以后各年级学生。
第三条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有三次参加(参加按报名成功计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下简称四级考试)机会。

第四条 参加四级考试已达三次且至少有一次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00分者,增加一次报名四级考试的机会。
第五条 四级考试分数小于或等于325分者,取消其下次报名四级考试的资格。
第六条 大学一年级学生兼职赚钱,除英语成绩特别优秀者外,原则上不允许报名四级考试。
第七条 英语类专业学生不得报名四级考试。
第八条 四级考试分数大于或等于425分者,不允许再次报名四级考试。
第九条 六级考试不限报名次数。
第十条 六级考试缺考者,取消其下次报名六级考试资格。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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