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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耽误我送餐,我打!”电动车倒在马路中央,外卖小哥竟在街头追打城管真实执法,这一幕发生的起因是什么呢?
对于外卖小哥来说真实执法,这本是平常的一天,起床、出门、接单、送餐,中午单子多时间紧,为了节省时间,小哥将电动车停在了离商家较近的隔离带内,这就引发了接下来的事情。
看到外卖小哥违规停放电动车,城管立刻上前来同小哥交涉。
小哥同城管解释自己的困难并希望他能够通融一下,不要处罚自己。
但城管态度坚决,告诉外卖小哥要扣留他的电动车,一听到城管要扣车,小哥骑上车想赶紧逃离现场。哪知城管穷追不舍,外卖小哥又急又慌,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车倒了,车上餐盒内的情况可想而知,包装损坏、汤汁撒漏、配送超时,紧接而来的就是投诉、差评、赔款,生活本就不易,还发生这样麻烦的事。
小哥怒火中烧,不顾路人的阻拦,拿起车上备着防身的甩棍就向被车绊倒的城管打去,城管连忙逃走,但小哥继续追打,最后一棍子打在了城管的后脑勺上。
打过之后,外卖小哥仍不解气,拿着甩棍指着城管骂,最后将甩棍扔在地上等待警察到来。
城管被送往医院治疗脱离了生命危险,小哥则被警察带往警察局,可能面临着刑事处罚。
在这个案件中,外卖小哥暴力伤人固然不对,但是城管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方式就正确吗?下面将分别对小哥和城管的行为进行分析。
一、小哥追打城管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如果构成犯罪,他将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呢?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的损害结果包括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不包括轻微伤。
本案中,小哥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客观上实行了伤害城管的行为,故外卖小哥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城管所受伤害是否达到轻伤标准。
根据已知的案件情况,尚不知小哥对城管的伤害是否构成轻伤乃至重伤,需要专业人员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确定。
所以,小哥是否构成犯罪还无法下定论,但可以确定的是,即使不承担刑事责任,小哥也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二、城管扣留外卖小哥的车是否合法?
探讨城管扣留车辆的行为是否合法,首先要明确扣留是哪一种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也就是说,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规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即城管才有权扣押财物。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占用、堵塞道路的机动车予以拖曳、扣留。
故本案中,城管提出要扣留外卖小哥的电动车是有法律依据的。
不过,合法的不一定是合理的,案件中的小哥临时占用了隔离带,该城管工作人员就要扣下小哥谋生的工具,这明显不合理。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26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外卖小哥将车停在隔离带中的行为确实违反了规定,但仅仅因此就要扣押电动车不符合比例原则,过罚不相当。
综上,城管扣押小哥电动车的行为虽有法律依据,但并不合理,这也是为什么小哥会非常愤怒,追打城管的原因。
以小见大项目加盟,小哥追打城管正是老百姓对城管暴力执法、冷漠执法不满的一个表现,城管执法的问题一直还未解决。
“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这样才能真正避免上述案件的发生,让执法合乎法与情,让百姓们感受到执法人员的用心与负责,依法执法的道路必须要继续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