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经营权
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
林木使用权
首次登记办理指南来了!
一、办理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二、登记程序
三、申请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1份原件)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权属来源材料:
(1)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创业项目,提交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2)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提交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相关协议;
(3)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林地使用权,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4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相 关协议时,形成并提供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由登记机构提供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
四、办理模式
(一)线上:申请人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或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专区选择东营-利津站点林地使用权,搜索事项名称进行在线申报。
(二)线下:持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
五、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财税[2019]45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七、领取不动产证需携带证件:
1.不动产登记收件收据;
2.权利人身份证明。
八、办理地址及电话
利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利津县利二路50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
电话:5683317 5626205 562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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