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盗窃
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案例概要
大刚20周岁,小明10周岁,大刚因没买烟项目加盟,便唆使小明盗窃:“你还未成年,警察抓着你也不犯罪,你去偷点钱吧。”小明同意并入室实施盗窃,后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大刚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小明因未满十四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犯罪责任年龄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要件之一。从我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教唆他人犯罪怎么判,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问
为什么大刚没有实施盗窃行为,仍会构成犯罪呢?
答
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实践当中有一种特殊情形,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例如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犯罪的,属于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行为人不必出现在犯罪现场,也不必参与共同实施。
间接正犯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上述大刚教唆10岁的小明盗窃,因为小明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大刚属于间接正犯。
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
问
检察院为什么以盗窃罪提起公诉,而不是教唆罪呢?
答
这是因为教唆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在定罪方面,教唆别人犯什么罪,就被判什么罪,教唆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理应是我们这个社会呵护、帮助、教育的对象,大刚作为成年人,理应对其起榜样作用,而恰恰利用小明年龄小教唆他人犯罪怎么判,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为自己所利用,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大刚“坐享其成”的美梦终将破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昌邑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