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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国务院综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8]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福建财政局,现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突出滨海渔村、乡村文化、休闲产业、乡村旅游等主题,选择有规划、有基础、有潜力的特色优势村,从建设美、经营美、传承美“三美”同步入手,充实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革命四行动”相关的公益设施建设以及有利于农民增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等机制创新的项目建设福建财政局,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从侧重公益设施建设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转变,更好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已开展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或曾列入省宜居办的“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基层干部群众有积极性的行政村。
2、具体条件。申报的行政村要有滨海、文化、休闲、旅游等主题,要与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示范相衔接。具体条件如下:
(1)滨海渔村主题的村。重点是列入《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的15个渔港经济区所在县(市、区),能较好实现渔业与生态、旅游、文化等有机融合的村庄。
(2)乡村文化主题的村。文化主题包括红色文化、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主题等。红色文化主题村重点是有全省代表性红色资源点、列入《福建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18-2020)》红色旅游扶贫重点村、红色旅游5A4A景区、红色旅游小镇、红色旅游文化精品村等名录;传统文化主题村重点是有省级以上“非遗”项目或拥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入选省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名单;民族文化主题村重点是列入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村庄。
(3)休闲产业主题的村。重点是省农业厅确定的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或最美休闲乡村。
(4)乡村旅游主题的村。重点是列入省旅发委评定的全省乡村旅游特色村或具有3A以上景区的村。
(4)其他类型的村。其他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生态、资源、文化等方面在全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行政村。
三、申报事项
1、每个县(市、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则上可申报一个行政村,并附上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填报乡村名称、规划概况、项目内容、投资安排、绩效目标等内容(申报表附后)。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和资金规模项目加盟,确定补助村名单。
2、各县(市、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于8月15日前将申报表(盖章)报省财政厅。电子版通过省财政厅内网报送。
附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8月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