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毕竟是半路出家。很多法律上的东西不懂,而且也确实没有完整系统性学习过法律相关的知识。所以对于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总也搞不明白。就像诉状上,为什么总是要求诉讼请求在前中创网,然后才是事实和理由。
要说是文书格式要求,那个为什么格式要求的申请执行却不是这样的呢?当然很多现在的执行申请书也确实没有按照文书格式的样式来写。好像有点习惯了诉状的这种格式的要求。可能习惯着习惯,然后就忘记了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这样的了。
就像现在的键盘排列,还有等等许多的问题。似乎因为我们第一次所见是这样,就以为本身应该是这样。但事实上,可能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

以前写作文的时候,有个总分总的结构,很容易得高分。也就是所谓的开篇亮出观点,开门见山。然后细说一下论据,最后再点一下题。一篇合适的议论文就出炉了,对于应试来说,反正分数不会低到哪里去。
而今天在做一道题目的时候,却差点陷入了一个奇怪的误区。因为我没有先查看问题,而是先读题目,然后在一边读的时候一边就分析了题目中出现的东西。后面一看问题是把错误的东西找出来。
结果自己分析题目的时候完全带着的是常人的思维思考,可出题人却反其道而行之。所以结果就是差点做错了题,一种先入为主的感觉成功误导了我。虽然这样的题目不少,做题的时候应该能够及时反应过来。
但是生活中可没有给你改正错题的机会。一个先入为主的东西很容易就让你出现了案子上面的错误的判断,所以反过来。带着问题去读事实和理由的时候,天然的就带着审视的眼光或者说批判的视角。

所以,我想这才应该是把请求写在前面的原因。为了让人不要先入为主下结论。而是让问题引导着你审视整个案件的情况。
当然了诉讼请求内容怎么写,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想。而且也有人说过诉讼请求内容怎么写,法官每天查看的诉状太多。哪里会仔细看你的事实和理由,都是一目十行的扫过。根据你的请求再结合你的证据来判断是否应该支持。
可能这也是有一点道理的,毕竟现在案件确实也挺多的。但是不管如何,请求就是要直接了当提出具体的要求来。然后以此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出示证据。事情解决起来才会容易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