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主体。报告主体的结构一般是“多层式”,由几个层次构成,层次的多少由内容决定,要求能较好地反映出报告的事项。
③结尾。结尾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等习惯性用语;二是事完文止网赚项目,不另作专门的结尾;三是概括式结尾,如用一小段归纳全文意思,或回顾前文,做到首尾呼应,或根据文中事实,提炼出某一观点,达到理论升华等。
(3)落款和成文时间
在正文右下方标注报告的发文机关。如果在标题上有发文机关的,落款可以省略,成文时间置于发文机关之下。
3.不同类别报告的写作要求
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和答复报告,在写作时的要求不尽相同:
(1)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写明有关本单位工作的多方面内容:包括工作的进程、成绩与经验、问题与不足、改进的措施、未来的打算等。主次要分明,重点要突出,要能客观、全面报告工作情况,反对报喜不报忧。
(2)情况报告。情况报告重在反映“动态”情况,如突发情况,意外事故,工作中出现的新事物、新动向、新问题等。情况报告要反应敏锐,及时报告,同时在行文时要注意详略得当,合理布局。
(3)答复报告。答复报告要有针对性,上级机关询问什么就回答什么,做到有问必答。同时要注意,不能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如针对询问的事件,有请示的必要,可以单独行文。
二、请示
1.请示的概念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指出: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是“强制回复”的上行文。
请示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是做前所未有的工作,无章可循,可向上级请示如何开展该项工作;二是工作中需要解决某些实际问题,如有关人、财、物的困难,本单位无力解决,要求上级予以支持;三是本单位需决定一些重大的事项,但受权限范围的制约而不能做出相关决定,可请求上级批准。
2.请示的特点
(1)一文一事
请示的事项高度集中,应“一文一事”,即在一篇公文里,只能做关于一件事项的请示报告和请示的区别有哪些,不允许“一文多事”。
(2)事前发文
请示的时间,是在有关工作开展之前。请求批准的各类事项,在上级给予肯定性答复之前,不能擅自去做,更不能“先斩后奏”。
(3)主送单一
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主管上级机关,不越级请示,不送领导者个人,不允许“多头请示”。
3.请示的种类
根据主要用途,请示一般可分三类。
(1)请求批准的请示
对于一些具体事项,如干部任免、经费不足、机构设置、重大项目等问题,下级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要求上级批准与支持。
(2)请求指示的请示
在工作中,特别是在前所未有的新工作中遇到一些疑难,如对有关方针政策或规定的执行难以正确把握,要求得到上级的指示。
(3)请求批转的请示
本部门对某些事关全局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或处理意见,请求上级批转给各单位,以便共同执行。
4.请示的结构和写法
请示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和成文时间三个部分组成。
(1)标题
请示的标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写明发布机关、事由、文种,如《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桦川县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请示》;另一种是只写事由、文种,如《关于购置办公用车的请示》。
(2)正文
请示的正文由请示缘由、请示事项、结尾组成。
①请示缘由,即提出某项请示的理由与根据。一般来说,包括请示的背景、基本情况、请示的原因等,这部分内容要写得简洁充实,有理有据,以便领导了解情况,给予答复。
②请示事项,就是要求上级答复或批准的具体事项。这项内容要写得含义清楚,语言准确,不能有歧义,也不能说得含糊笼统,更不应脱离实际,提出一些不合理、难以满足的要求。
③结尾,一般是习惯用语式结尾,如“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以上要求,恳请批准”“如无不当,请予批转”“妥否,请批示”等。
(3)落款和成文时间
在正文右下方标注请示的发文机关。如果在标题上有发文机关的,落款可以省略,成文时间置于发文机关之下。
【知识链接】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①行文目的不同。报告的行文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情况,为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得到上级机关指示与批准,解决自己工作中的困难。
②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事后或事中行文;而请示只能在事前行文。
③行文内容不同。报告的内容可以涉及多个方面,可以“一文多事”;而请示只能“一文一事”。
④答复方式不同。报告一般不必答复;而请示则是强制答复,即上级无论同意与否都要按公文处理程序及时批复。
三、批复
1.批复的概念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指出:批复是“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的公文报告和请示的区别有哪些,是答复性的下行文。上级机关收到下级机关的请示后,要使用批复这一公文予以答复。对请示的内容要明确表态,或同意,或不同意,有时在表态的同时,还要对下级所请示的事项作出必要的指示。
2.批复的特点
(1)针对性
批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是针对相关的请示而制发的,没有请示就没有批复,请示什么问题就答复什么问题,谁发的请示就答复谁。
(2)指示性
批复不是简单地、被动地答复。有时根据请示的内容,也要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指示,以便下级更好地开展工作,故批复的指示性也很强。
(3)制约性
批复是上级机关作出的决定,对于递交请示的下级单位来说,具有不可违抗的制约性,必须服从。
3.批复的种类
根据答复的情况,批复可分两类:
(1)肯定性批复
指同意或基本同意请示的事项。这类批复有时写得很简单,表个态就行;有时则针对请示的内容作出有关指示,或补充某些内容。
(2)否定性批复
指不同意请示的事项。作出否定性批复时,态度要慎重,要以理服人,说明不同意的原因,这是保护下级机关工作积极性的表现,也是对工作负责的表现。
4.批复的结构和写法
批复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和成文时间三个部分组成。
(1)标题
批复的标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发布机关、事由、文种组成,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另一种是事由、文种两部分,如《关于不同意××厂购置公务车辆的批复》。
(2)正文
批复的正文由批复缘由、批复事项、结尾组成。
①批复缘由,即制发该批复的缘起与根据。一般援引相关请示的标题及发文字号,作为批复的根据,如“你部《关于××的请示》(××发[20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②批复事项,即针对相关请示事项明确表态。
③结尾,一般以惯用语结尾,如“特此批复”或“此复”。
(3)落款和成文时间
在正文右下方标注批复的发文机关。如果在标题上有发文机关的,落款可以省略,成文时间置于发文机关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