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扎实推进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茂名市委、市委教育工委的指示精神,2018年7月5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建设工程和采购项目廉洁合同签订大会。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校长刘广海,党委委员、副校长李文坤,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政教处主任吴春明,纪委全体委员,总务处领导以及二十多个与学校合作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廉洁合同签订大会,会议由吴春明同志主持。
会上,李文坤同志结合我校实际工作,要求合作方工作人员特别是正在我校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学校的供货商与我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接着,刘广海同志代表学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向与会的合作单位负责人说明了签订廉洁合同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各合作单位要认清党的十九大以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决心廉洁协议书范本,要提高认识,诚信守法,要明确签订廉洁合同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第二,合作双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和履行廉洁合同的各项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第三廉洁协议书范本,合作双方要做到“亲”、“清”。“亲”就是学校要坦荡真诚地同合作方接触交往,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而合作方则要积极主动和学校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学校发展。“清”就是要求学校同合作方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而合作方则要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总之,大家要真诚合作,清白做事,不触碰红线,守住底线。刘广海同志还给大家一同学习了廉洁合同的各项规定内容,与会的合作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大力支持学校的决定,遵守廉政纪律,真诚合作交流,继续为学校提供优质的服务。
最后,举行廉洁合同签订仪式,刘广海同志代表学校与各单位负责人现场签订了《采购项目廉洁合同》和《建设工程廉洁合同》。
当前,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校党委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任务,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这次廉洁合同签订仪式,是学校党委敢于担当营销引流,勇于执纪,防治腐败的又一有力举措,必将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创建教育现代化名校而保驾护航。
供稿:陈玉琴
供图:江桂林
审编:李志荣、吴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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