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深财会〔2019〕8号)的要求。会计人员每年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其中公需课程30学分创业项目,专业课程60学分。
公需课程会计人员可以直接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直接学习。专业课程需根据深圳市《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规定的专业课程目录学习。我院与东北财经大学合作推出深圳市会计人员专业课程学习课程会计学习网,帮助广大财会人员学习最新的财税政策及实操,完成每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
学习流程如下:
登录学院网站——首页最下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点击“同意”注册协议
填写好相关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注意,本部分内容需填写准确)
注册完成后,点击“进入学习”
选择需要学习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进行:激活
激活后按流程完成缴费后,即可开始学习(学费80元/年度)
学习期间可以查询学习记录,学习完成后打印合格记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打印出合格证明后会计学习网,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网站,上传学习证明,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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