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56号)和省食药安委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创建工作,创建成效显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2021年度,全省城镇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5.46%,比上年度提高4.8个百分点。在县级自评、市级初评、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估的基础上互联网项目,省食药安委办组织对2021年度申请验收的27个县区以及各市州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对2017年第一批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6个县区进行复审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网,并对综合评定情况进行了公示。经省食药安委会议审议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网,现命名验收达标的酒泉市等5个市州、天水市清水县等25个县区和复审达标的天水市麦积区等6个县区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附后)。
示范城市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靠实食品安全责任,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切实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持续推进“食安甘肃”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附件: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
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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