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特别值得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只要你还在继续使用百度的搜索产品,在搜索之前、使用结果之前请务必反复重研读百度的立场:搜索反馈结果是个人搜索行为得来。
百度真的不用对个人的搜索结果负责吗?魏则西事件发生后,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集中围绕百度搜索在“魏则西事件”中存在的问题、搜索竞价排名机制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调查取证。
2016年5月9日,新华社发布了调查组的结论:百度搜索相关关键词竞价排名结果客观上对魏则西选择就医产生了影响,百度竞价排名机制存在付费竞价权重过高、商业推广标识不清等问题,影响了搜索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容易误导网民,必须立即整改。
国家机构的调查结果非常清楚,也针对百度提出了以下三条整改要求:
一、立即全面清理整顿医疗类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商业推广服务。
二、改变竞价排名机制,不能仅以给钱多少作为排位标准。
三、建立完善先行赔付等网民权益保障机制。
百度公司当时做出了深刻的反思,并承诺对此进行整改,2016年5月9日,百度表示:对于商业推广结果,百度将改变过去以价格为主的排序机制,改为以信誉度为主兼职赚钱,价格为辅的排序机制;并对所有搜索结果中的商业推广信息进行醒目标识,进行有效的风险提示。
2016年6月,百度表示已落实以下整改内容,包括下线2518家医疗机构,撤除疾病搜索置顶推广。
两年之后,包括有槽在内的多家媒体和自媒体实测发现,部分疾病的搜索结果中出现了置顶推广内容。单就是这么一条简单的搜索结果,看看百度已经打破了多少调查组的整改要求和它自己的承诺,这条疾病搜索撤除了置顶推广吗?这个排序机制是以信誉度为主、价格为辅吗?这个搜索结果中的商业推广信息进行了有效的风险提示吗?
自2016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来,百度竞价排名被正式确定为付费搜索广告。百度在对有槽的投诉意见中,声称自己严格遵守广告标示规定,但问题是,显著标明广告仅属相关广告管理办法中的其中一条,此外还包含了“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内容。
还是以上面这条搜索结果来看,下栏百度文库中的内容是一篇关于北京同济医院的软文,而右栏众多相关医院中,民营与公立混为一体,部分医院营业项目与搜索关键词和实际内容不符,譬如称“长沙南仁医院”是“全国三级男性专科医院”,但查询长沙市卫计委得知该院并未定级为所谓“全国三级”。
另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但还是从上面的搜索结果看,“今年男科医院排名”、“哪家好”、“好的男性疾病”这些表述来看,已经超出了管理办法超出的范围。
百度方面称有槽的文章“严重诋毁我司商誉形象”,让我们不禁联想到批评鸿x药酒的谭医生正是以这个罪名入狱三个月,并导致如今身心受重创。前面我们给贵司讲解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现在可以再花点时间科普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核心是捏造事实,即事实必须是捏造的。“捏造”即“无中生有、凭空编造”。“虚伪事实”即不存在的事实、假事实。新闻监督、社会监督、质量投诉从正当行为跨越到损坏商誉案,根源不在于是否批评,是否负面,而在于是否编造事实。请问,我们在百度的检索结果是无中生有、凭空编造的吗?除了有槽百度关键词价格查询,本月还有新京报、新华社、21世纪经济报道等新闻机构重点披露了百度竞价排名医疗广告卷土重来的现象,这些机构的搜索结果也都是捏造的?
百度口口声声不希望在魏则西家属的伤口上撒盐,但撒盐的正是你们。魏则西父亲魏海全曾委托律师发表声明:“我们没有看到百度公司和李彦宏先生对魏则西父母一方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态度,魏则西事件受影响最大的两个个体居然一直被游离在事件之外,百度一个季度砍掉的20个亿,与此相比,是不是矛盾的?逻辑上是不是不通呢?因为人们会问:为什么百度可以一个季度砍掉20个亿去应对魏则西事件,却至今没有拿出一分钱去抚慰魏则西的父母?!!”
老人一直在等一个道歉,一个正式的说法,而你们用虚伪的“不愿在伤口上撒盐”来拒绝对话,拒绝道歉,无非是想拖下去,拖到这对老人精疲力竭为止。但不知你们午夜梦回百度关键词价格查询,脑海中会不会萦绕着则西的那句问话:“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
魏则西的父亲曾在接受搜狐《后窗》栏目采访时说:“全世界都知道魏则西的名字,儿子是伟大的。他的死推动了整个国家的政策变动,让很多人不再受骗。”
在则西事件的影响下,政策是在变动,但人们能免于受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