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经多方工作,在新化铁路警方的协助下,成功抓获一名潜逃到湖南的涉嫌“非吸”犯罪嫌疑人。
邓某海
案件一
今年5月份,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邓某海,但仍有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谢某在逃。为尽早抓获嫌疑人,仁化警方经多方摸排,得知嫌疑人已潜逃到了湖南。
9月份,仁化警方将谢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进行布控,10月9日,在广铁长沙公安处新化铁路警方的协助下,嫌疑人谢某在乘车时落入法网。
经讯问,谢某对其在仁化县内伙同邓某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已被仁化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及追赃止损工作仍在紧张地进行中。
据了解,以邓某海为首的麦点商城在仁化经营期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00余万元,之后邓某海和谢某均潜逃。仁化县公安局经侦民警经多方工作,在湖南郴州铁路警方的协助下,5月11日将嫌疑人邓某海抓获归案,成功破获这起震惊山城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大案。
麦点商城是由杭州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投资创办的一站式购物平台,该公司2015年成立,注册资金1千万。
2014年6月麦点商城,麦点商城带着“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全国性商业生态圈,提升消费体验,带动线下消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宏大目标正式启航。在模式上,麦点商城采用电商返利诱惑加盟的方式——消费者只要充值1000元,随时消费,额外赠送400个银果;充值5000元,随时消费,额外赠送2400个银果;充值10000元,随时消费,额外赠送5000个银果……并声称赠送的银果可按人民币1:1的比例进行消费。
但实际上,按照商家注册会员时的规定显示:预存300元当660元使用,当天消费只能是60元,而后每月领取60元,连续领取10个月;预存500元当1100元使用,当天消费100元,每月领取100元,连续领取10个月。换句话说,商城要求会员使用“银果”只能按月消费,直至消费完毕。而在线下实际消费过程中营销引流,消费者每消费1元,就能得到5个银果的返现。
案件二
2016年初,蒋某双来到惠州市某县协助老乡(该县的区域代理)为“麦点商城”吸收、发展加盟商家及会员。2016年底,蒋某双来到新丰县“另立门户”,在新丰吸收、发展了300多家加盟商家,并与“麦点商城”的总公司克珞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成为“麦点商城”的新丰县区域代理。
据蒋某双供述,在他的推广下,新丰县区域的加盟商家会员向克珞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麦点商城”平台充值金额达230多万元,他本人从中得到返点提成20多万元。
2018年1月,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接到克珞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犯罪的线索,克珞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麦点商城”为平台,通过“互联网+实体店”的消费返利模式,发展商家会员吸收资金,目前已无法兑付。
经过前期调查,3月2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开始对克珞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某辉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6月8日,新丰公安局对蒋某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立案侦查。经缉查布控,于8月29日在深圳市将蒋某双抓获。在此,公安机关提醒:要做公司的区域代理麦点商城,必须弄清该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否合法,否则将可能会和蒋某双一样,不经意中触犯刑法,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