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科技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
管理办法
壹
总则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是学校实施学生创新创业“十百千”实践训练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创新创业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的有效手段。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高函〔2019〕13 号)、《湛江科技学院建设创新创业型大学实施意见》(校发〔2022〕13 号)、《湛江科技学院关于完善建设应用性创新创业型大学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校发〔2022〕9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大创项目遵循的原则是“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3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
贰
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湛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创新创业,具体参考“国创计划”重点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以学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创业项目管理的流程包括哪些,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 5 人。
(二)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学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 5 人。
(三)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以团队为单位,学生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最终工商注册成立并开展实体经营。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 5 人。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范围包括理论与技术研究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申报的项目应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思想新颖、目标明确、技术先进、创新性强、方法合理,且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学生必须是有参与过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其项目已结题,且其前期创新创业训练的研究成果能作为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依据。彰显专业特色的“互联网+”项目、“挑战杯”项目、校企联合的产学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立项。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师的科研项目(或子课题)不得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学生):大创项目负责人须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的学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大创项目,项目成员参与的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能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和完成实验。
(二)指导教师:每个项目原则上配备一名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指导教师,无职称的老师须增加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老师作为第二指导老师。每位教师每年限制指导两个大创项目(含排名 1/2/3 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 1 名校内指导教师外,可另配备 1 名企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职责为:围绕项目技术理论、实验方案设计、工作路线和安全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学生交流研讨。指导教师应热心大创项目工作,并且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限制申报的情况:
1.有学业警告的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大创项目。
2.2022 年及之前的大创项目存在暂缓结项、延期结项、撤项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限制申报、指导新的项目。(校级大创项目升级为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而导致暂缓/延期结项的,不受此限制。)
项目申报流程
大创项目按照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学生自主申请→二级学院组织评审→二级学院报送立项意见至大创办→校级大创项目立项发文→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评审答辩→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
(一)项目申报。项目实行教师指导,学生自主申报。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 3 月份。
(二)评审立项。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等。由二级学院根据每年大创办下发指标及项目专家评审结果决定项目立项,立项结果需进行不少于 3 天的院内公示。
(三)立项报送。二级学院评审决议通过的项目公示结束后需汇总报送至大创办,大创办审核备案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四)项目推荐。大创办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当年度校级立项项目进行评审答辩,确定推荐至省级、国家级的大创项目,评审决议通过的项目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发文公布结果。
叁
项目过程管理及中期检查
1
项目实施启动时间自学校正式发文公布之日起计算。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一般项目的完成期限为 1 年,如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一般项目被推荐为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创业项目管理的流程包括哪些,则其项目完成期限可申请增加一年。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期限为 2 年。项目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将自然终止,学校将追回相关项目已借出/报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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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学校批准立项并公示后,项目负责人须于本学院在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湛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 3),以明确项目结项要求和相关检查时点。不按时签订任务书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根据实施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各二级学院需在学校批准立项并公示后15 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材料递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指定的办公室和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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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按照项目研究计划,科学合理地推进研究工作。项目进行过程中,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和学生)不得以项目为由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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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开展中期检查一次,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中期检查时项目组应向学院提交《湛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4),说明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学院要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中期成果等给出恰当的评价,提出项目进一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应提出及时终止项目运行的建议。《湛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4)应存入项目档案,并于每年 12 月份第一个星期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材料递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指定的办公室和电子邮箱。
肆
项目变更和延期
1.项目变更
项目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如在研究过程中出现极其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项目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大创计划工作组填写《湛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5),阐明具体原因,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进度等作出详细陈述,并报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学院大创计划工作组应对变更申请进行实事求是的审查,给出同意与否的结论,并行文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备案后通知项目组执行。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变更指导老师的申请仅限于该项目只有 1 位指导老师,且该指导老师因为离职或发生意外等确实不能指导项目的,学生项目团队有能力并且有意愿继续推进项目研究的情况下,可申请变更 1 位指导老师(变更后新的指导老师指导的同期大创项目亦不能超过 2 项),相关申请材料须取得原指导老师(如已离职,可由原指导老师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和新指导老师的签字确认。如需变更项目组成员的,则只能在原有成员中减少而不能增加新成员。如主动申请撤项的,需要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都给予情况确认。
2.项目延期
如确有特殊情况或非人力可控的事件发生,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可填写《湛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登记表》(见附件 6)交至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和创新创业学院备案。每个项目只能申请 1 次延期,延期时间不能超过 1 年,且不能超过项目负责人的毕业时间。
伍
项目结题验收及成果要求
(一)论文、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成果以《湛江科技学院科研业绩认定与量化计分办法(试行)》(校发〔2022〕156 号)认定标准为准。
(二)大创项目负责人发表的相关论文、研究报告等成果应标注“湛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三)大创项目负责人在发表论文、成果评价、产品演示及成果展览等方式公开技术之前,应及时采取申请专利或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有效措施保护知识产权。
(四)大创项目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音乐作品、美术作品)及专利权须以 “湛江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均纳入学校知识产权管理。
●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成果要求:
1.校级一般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至少提交1篇研究报告和其他项目成果(依据项目任务书预期研究成果确定)。
2.校级重点支持领域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和其他项目成果(依据项目任务书预期研究成果确定)。
3.省级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提交一篇研究报告和其他项目成果(依据项目任务书预期研究成果确定)。
4.国家级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 1篇高质量论文(以“北大核心”“EI会议”“ISTP 会议”及以上级别论文为参考,此为必要条件)、提交一篇研究报告和其他项目成果(依据项目任务书预期研究成果确定)。
●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成果要求:
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至少提交 1份编写规范的商业计划书和其他项目成果(依据项目任务书预期研究成果确定),商业计划书须有基本的商业模式设计,有详细的公司运营计划。创业训练项目是否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院级及以上奖项应作为结题验收成果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
●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成果要求:
创业实践项目须创办经营实体,须在学校圣希小镇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孵化且年度考核合格,结项资料中须有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以及能反映生产经营过程的记录单据,并且需对经营情况进行总结性分析。创业实践项目是否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校级及以上奖项应作为结题验收成果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
注意: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湛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 7),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项目成果实物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等,参加项目结题答辩,并以项目成果报名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系列大赛。
2、所有级别的大创项目验收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由指导老师和学院进行审核后提交到创新创业学院。校级项目的验收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审议项目研究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组织项目现场答辩验收会。国家级、省级的项目需参加大创办统一组织的现场答辩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验收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 20%。
3、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不完整、不真实的;无故未完成预期成果的;没有将研究成果转化并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系列比赛的;擅自更改《湛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的。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项目组成员自实际结题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大创计划项目,指导教师 2 年内不得再指导大创计划项目。
陆
经费管理
大创项目研究经费专款专用,学校对项目经费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规范。
01
校级一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资助2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的资助10000元/项,校级重点支持领域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资助5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的资助25000元/项。
02
省级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学校按照1∶1配套经费。
03
国家级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学校按照1∶1配套经费。
柒
奖励与表彰
1.学生奖励
对取得高水平成果(如发明专利、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的大创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将其成果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继续进行;对于研究成果已经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经审核鉴定后可代替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组成员必须单独撰写研究论文,各有侧重,分别参加答辩。
根据《湛江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分值认定及成果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计划并经过验收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创新业实践分值。
2.指导老师奖励
学校给予项目指导教师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标准为校级大创项目 5 教分、省级大创项目30 教分、国家级大创项目 60 教分,同一项目从高计算,不得重复叠加。教学业绩认定以《湛江科技学院教学业绩认定与量化计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准。企业指导教师可按实际工作情况,酌情给予相应的辅导补贴。
捌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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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科技创新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