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以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 法学教育应审时度势,深入推进学科建设,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是学科建立的平台,是学科建设的主体,也是人才培养的主体。法学院应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通过激发办学活力、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提升“学院办大学”的治理能力,通过推动法学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克服法学人才培养的时代性不足、科学性不够、实践性不强的弊端,成就适应时代发展、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卓越法治人才。

一、学院办大学,应加强学院内部治理体系的建设与优化

治理不同于管理,在保留合理服从要求的前提下,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自治因素。学院治理能力的提升依赖于党建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的紧密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定向导航、引领发展的功能。学院的治理应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出发点法学大学生创业项目,通过完善基层党建组织建设,健全学术组织及其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学院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学科组织化建设的程度。“办大学就是办学科”,学科强则学院强。青岛大学法学院已成立学科建设专班,以研究中心为抓手,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有序推进建立学科、团队、平台(中心)一体化运行模式。研究中心(院)实行权责统一,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举办法学研讨会,发挥智库功能,提升中心的学术影响力;另一方面,以研究中心为载体推进教研互动,将科研过程、科研成果转化融入教学环节,将科研问题转化为本科生、研究生的学术活动主题,通过教研互动促进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融合。

二、学院办大学,应尊重学科的发展规律

从“双一流”到“新文科”,顶层设计的理念一脉相承,均强调创新和突破,聚焦学科内、外的交叉融合。我国法学经历了五十年的快速发展,已形成十四个高度细化的法学部门,该趋势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学学科的发展。因此,通过促进法学学科内部各部门领域之间的交汇融合及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保持对前沿问题的理论研究能力与解释能力非常关键。法学学科的建设应“顶天立地”,将国家和区域、地方的战略需求与自身的学科优势紧密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形成智库成果,有的放矢。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学院以相对稳定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为基础,结合区域经济发展,进行资源的统筹整合,建设智库。第一,进行上合示范区的法治研究。随着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和共建“一带一路”、中日韩三国地方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入,法学院整合海事、海商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中日韩法治研究中心、海事法院、贸仲山东分院等师资力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度合作,努力推动国际法学学科建设,助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上合示范区青岛片区、自贸区的法治化建设贡献力量。第二,进行公益诉讼的研究。聚焦当前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实践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化课题研究、举办实务研讨、孵化调研成果,发挥校检双方各自优势,深入开展该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不断推出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有效推动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的深度融合。第三,未来法治研究。信息时代,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社会生活发生重大变革,给法治建设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通过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法庭、智能政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学院办大学,专业建设应稳扎稳打

法学的实践性很强,法学教育要实现内涵式发展必须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OBE教育理念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首先,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将思想政治教育、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法律职业规划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依托法学院作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的培养力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入法律职业伦理课程。通过邀请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和仲裁员等走进课堂,以生动、具体的教学方式,激发法科生对法律职业的兴趣,对职业生涯进行合理规划。其次,以国家一流法学专业点建设为抓手,进行课程建设。一方面,突破传统教育的时空界限,深度推动智慧教育,创新法学教育新模式,培养具有信息素养、掌握信息技能的法学人才;另一方面,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实践教学,实施“同步实践教学”模式,将实践教学融入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第三,重视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和项目体系促进“专创融合”,这是新时代建设一流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路径与改革突破口。一方面,通过“内外兼修”,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与法学专业融合的创新创业课程群;另一方面,结合学科发展特色,建立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创新创业实务方阵,以项目促创新、促高水平成果的产出,达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第四,重视论辩文化。学院支持法科生参加官方及民间多类型、多层次的辩论赛体系法学大学生创业项目,通过参加辩论赛培养学生的自由平等意识,理性及创新思维等。

四、学院办大学,应实现社会服务的内外双赢

世界一流大学都是在服务自己国家发展中成长起来的。法学院也应当依托学科优势,通过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服务青岛,找到推动法学学科建设发展的新动能,通过服务社会促进法学的发展,落地落实服务社会“五个一”的要求:

第一,以研究中心为平台提供社会服务。通过法律人才的集合,进行科研合作和创新创业,以提供智库服务、法律培训或法律咨询等。如上合示范区法治研究院的设立宗旨就是将创新智库建设作为中心工作的一部分,通过凝聚研究领域,整合专家人才和推出高水平成果等措施,逐步打造特色专业智库。第二,深入开展与司法局、海事法院、仲裁院、检察院、公证处的合作,通过签订协议,合作建设教学实践基地、合作举办系列讲座和开设实务课程、合作举办学术会议、人员交流以及进行资料交换与信息共享等落地落实共建内容,实现互利双赢。第三,通过创办《青大判解研究》,为法学院与实务部门合作提供核心支撑,这是实现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的重要途径;形成师生学术共同体,为学院教师提供案例研究、案例教学以及为法科生提供案例学习的良好平台;为学院的案例库建设创造条件。第四,法学院以研究中心(院)作为学科建设的抓手。研究中心经过长期的积累和稳定的团队,可以向智库转型,通过媒体发出的声音往往能够切中要害,产生重要影响。第五,作为智库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积极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五、学院办大学,应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逐步实现国际化办学

法学教育应关注全球、中国及区域问题,着眼于本土问题的化解,应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逐步实现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法学专业的国际化,进行国际化办学的错位建设。目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中国亟需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的法治人才,在国际社会中提升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对于提升区域涉外法治水平、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法学院应当积极为法科生提供从事国际法理论研究及实务交流的平台。其一,先行推进师资队伍的国际化。积极推动青年教师、学术骨干赴国外高水平机构访学交流、参加学术会议,实现学术研究的国际化;创造为学院管理队伍的学习、交流的条件,实现管理的国际化。其二,逐步推动法学专业的国际化,实现人才培养的国际化。与学院的国际化发展定位相契合,学院鼓励有留学、访学背景的老师们进行双语课建设。学院还为外教授课搭建平台,进一步推广全英文教学模式,从一院一课到一院多课,由点及面。法学专业的国际化是法科生顺利开展境外交流学习、海外实习以及未来开展涉外法律业务的前提,学院拟多方筹措资金,力争设立学生境外交流专项基金,使法科生、研究生海外学习、实习常态化、制度化。

总之,坚持“学院办大学”理念,提升学院治理能力,使法学院的重点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真正契合,实现同频共振,共同推进法学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本文系青岛大学2020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专创融合’新文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JXGG20200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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